2004年2月4日一大早,家住南京市湖南路的李大爷从楼下信箱里取出报纸,南京警方首次发布“治安播报”的新闻让李大爷眼前一亮,他戴起了老花镜。“1月下半月,全市刑事案件发案比上半月下降54.1%%,但摩托车抢夺和街头诈骗高发。根据往年规律,春节后随着大批外来人员返宁,一些犯罪分子混迹其间,各类案件将呈回升趋势,特别是盗窃、抢劫、抢夺、诈骗案件有可能突出。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要注意家庭防盗、防抢、防骗……”
如今,在古城南京,很多人都像李大爷一样,像了解天气预报一样从媒体上了解南京治安情况,学到许多防范技能,增强防范意识。
根据公安部及省公安厅的部署,从2004年2月初开始,南京市公安局推出《半月治安播报》,在报刊、电视、电台上开辟专栏,向市民定期公布当前社会治安动态,介绍各类案件特点,提示群众防范措施。
从此,南京长途汽车站的治安防范宣传车穿梭在车流中,不断提醒南来北往的旅客;雨花台康盛社区每月召开一次的“警民议事会”,通报辖区治安形势,警民共商“防范大计”;公交治安分局民警走进电视、电台直播室,公布公交站线治安预备信息,传授公交反扒、出租车防抢常识。华灯初上,石头城里的大街小巷,各派出所的社区巡逻队伍准时“出更”,警方亲切提示的喇叭声在楼群中回荡;每个居民小区设立的警方告示牌,随时记录着辖区的发案情况……
形式多样的“警务播报”完全融入了百姓日常生活,警务公开让人民群众充分享有了知情权、发言权、监督权。治安信息的“高保真”传输,预警信息的适时发布,为石城600万市民支了招、提了醒,一些可防性侵财案件因此得到了有效压降。去年,该市抢劫案件同比下降43.4%%,抢夺案件同比下降9.8%%。
家住下关区曹后村的居民吴明,去年从公交公司内退后,“治安播报”他几乎每期不落,在街坊邻居闲聊中,他还不忘继续“播报”一番。他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以前身边的大爷、大妈被骗的事听过不少,现在‘警方播报’是报纸有字、电台有声、电视有影、网上有播,安全课开到了千家万户,老百姓防范意识强了,小区再也听不到上当受骗的事了。”本报记者周刚 李先昭 本报通讯员宁公宣(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