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31日讯(记者 杨小娴实习生冯紫剑)经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研究,大会主席团决定对16件代表提出的议案予以立案,并交有关专门委员会研究办理。大会议案组有关负责人透露:“其中从代表议案中确立了3件重大问题决定案,这种形式在我省尚属首次。”
在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议案组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172件。尽管今年收到的议案数量较去年代表所提交237件议案有所减少,但大会议案组介绍,这些提交的议案中,财政经济工作方面有100件、农业与农村工作方面有25件,议案质量较往年均有较大提高。
记者获悉,此次被立案的16件议案中,分别交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1件、内务司法委员会4件、财政经济委员会1件、教科文卫委员会2件、农业与农村委员会5件、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3件。除按照有关规定从代表议案中确立的3件重大问题决定案外,其他立案的议案均为法规案。
据了解,这3件来自代表们的重大问题决定案为:邱柏辉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蓄洪垸堤防建设的议案》,黄衍苗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保护洞庭湖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议案》,邹志祥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省政府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定的水利建设投入机制的有关政策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