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关于个人集资造房的报道(2005年1月18日《集资买地造房,理想还是空想?》)刊发后,一时间集资建房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记者日前获悉,南京的首个“集资建房”筹备会已经开幕,个人自建房雏形凸显。今年5月,将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个人集资建房“一石激起千层浪”,各地涟漪不断。目前已经引起了国家高层的关注。据悉,国家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日前以名为“关于请报送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有关情况的函”的形式,于1月26日同时发给成都、北京、南京、厦门市建委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业内人士称,虽然目前国家还没有现成的政策来支持或者反对个人集资合作建房,但这是一种市场发展的必然需求。关键是参与者和运作者要有足够的风险意识,互相不能有私心。“如果集资建房理性发展,可能会引起日前房产市场的一场革命”。
密谋
南京一位叫njhero的网友率先提出了个人集资合作建房设想,并牵头筹建“我爱南京自建/团购房俱乐部”。呼应者颇多,网上跟帖的人更是积极踊跃。据一位名叫“邵角”(网名为“sjiao”)的招募者介绍,目前有意参加者已经达到200多人,正规注册的50多人。
由于人数的不断增加,他们从年初就开始密谋召开筹备大会,开始俱乐部的正常运作。1月18日,网名为“冬天的铃铛”的组织者在“博客西祠”的“自建住房”里发布了“下周举行见面会,抓紧时间报名”的公告。经过网友的提议,决定于1月29日举办首次大规模的俱乐部成立大会。
1月29日,南京的冬天来了又一次的强冷空气。而在新街口天安国际楼下杰米沙茶社二楼包间里却是春意盎然,20多个年轻人正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共商他们的自建房大计。虽然与会者只有20多人,但他们都是社会的精英人士,有的是房地产建筑设计工程师、有的是私营老总、有的是传媒人士、有的是律师。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对自建房充满了憧憬”。
他们用简练而又激情的言语表达了他们的心声,这多少代表了很多已经买房和企盼买房的市民的心愿:
用合理的价格买到合适的高品质的住房
现在买房很多人是父母首付+子女装潢+子女按揭
一套房子,两代人的心血
我们要买到合理价格的房子
要消灭开发商的暴利
要去除华而不实的市场推广费用
我们不要偷工减料的住宅
我们不要短斤少两的面积
我们不要天花乱坠的宣传
我们要为自己建设美丽的家园!
决定
为什么先要成立“俱乐部”?用“俱乐部”的形式更有利于实际操作,也能有更大的约束力。
集资建房的招募者之一的邵角告诉记者,这次“聚会”主要是制定合作建房俱乐部的章程、组织结构、工作范围以及费用支出情况。“用规章制度把所有的可能约束起来,更有利于以后工作的开展”。
在章程中,把“俱乐部”的性质定义为认同合作建房理念,愿意共同参与合作建房而自愿参加的专业性、临时性、非营利性、非法人的团体组织,俱乐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法人会员制组织。
其中最大的特点就是“自愿”。“俱乐部”中的20位志愿者原则上是从会员中来,都是大家自愿到“俱乐部”为共同的利益而服务大家和整个俱乐部的。而俱乐部运作经费的来源,也都是会员自愿交纳、或接受的捐赠、或自行策划活动所得到的收入。
由于时间的限制,目前很多事情还没有进入实质的操作阶段。据了解,最快到5月份,个人集资建房将进入真正的运作阶段。到时,集资资金如何分配、地块的选择等实质性的问题就会浮出水面。
政府的支持是集资建房迈出实质性的第一步。对此,很多网友发帖建议“需要向政府、建委和土地部门通报和咨询”。邵角也表示,春节后,俱乐部会安排相关的政府接触工作。
再者,目前“集资建房”已经引起了国家高层的关注。据悉,国家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日前以名为“关于请报送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有关情况的函”的形式,于1月26日同时发给成都、北京、南京、厦门市建委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据内部人士透露,南京建委正在就“集资建房”进行调研。
购买土地一直集资建房的最头疼的问题。在筹备公司的同时,有几块地已经纳入了他们的视线,锁金村、太平南路等一些城郊接合地都成为他们首选的目标,升值潜力大、距离市区不太远。而较偏远的江宁也是他们的目标之一。
思考
“理论上讲,在土地买卖市场自由化的今天,合伙拿地是完全行得通的,但具体操作起来并不是那样简单”,南京抉策地产研究中心的总经理厉建军称。这其中关键的就是集资内部矛盾的处理,利益分配的问题。“现在集资自愿平等的原则,就很大程度上存在主体不明确的问题”。
南京市另一资深开发商也告诉记者,“房地产开发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的环节很多,并不是简单的堆积土木”,房地产开发就如一台机器,有很多零件支撑,如果哪一个零件失效了,整个机器就难以运作。
政府是先头。这位资深开发商坦言,自己从事房地产业十几年,前期工作的重头就是“政府”。“跑政府的时间和盖大楼的时间是一半对一半的”。而这其中的耗费是难以预测的。
目前,各级政府都没有给“集资建房”一个明确的答案,是既不反对也不支持的中庸态度。有人称,其实目前政府也处于观望状态,正进一步调研,了解各地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情况后才能给出明确的态度。
而律师也对集资建房注册公司的股权结构提出了质疑。南京第一自建房俱乐部的章程中规定,目前,个人集资建房设想的几百人都可以成为公司实际上的股东,均可以享有股东权利的设想,从法律上来讲是有障碍的。但关键的是,如果该公司股东只有2至50人,那么这些人所筹集的资金肯定是个问题。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至50人。这样个人自建房者就只能把参加者的几百人分成50个组,每组选出一名代表,由这些代表来做名义上的股东,同时每个小组成员须与代表签订一份契约,这样,才能确保每个人都是实际上的股东。可是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在工商局股东名册中登记的人才是该登记公司的股东,也就是说,在法律上,除将来在工商局登记的50人之外的那些投资人他们并不能取得房地产公司股东的身份,既然不是股东,自然也就不能行使股东的所有权利了。“这样就会出现实质意义上的不平等”。
针对资金如何管理的问题,网友们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注册3家基金公司,钱存到银行里,由银行监督投资委员会决定拿地时间及价格,3家同时去土地交易中心竞标拿地,底价成交”。
“一切计划都等待实践的检验”。目前,还没有任何一个城市或组织成功地推进“个人集资建房”的实质性的进展。
相关链接>>>个人自建房历史
1.2001年4月,北京发起成立了一个“造房合作社”,由于种种原因已经流产。
2.上海2003年4月开始成立了一个个人自建房组织,史称“民间造房运动”,组织者们核算出了建筑楼层预计为18层,内部成本售价5691元/平米,容积率2.5。进入实质性阶段后,2003年5月20日,团队的发起人拨通了通向现实世界的第一个电话——电话的那头是上海市人事局。再没有媒体的报道,最后不知所终,估计流产。
3.2003年12月1日,北京联想集团的一名30岁的工程师于凌罡再次提议集资盖房,1年之内,已有500人参加了合作建房计划。1月15日,于凌罡召开合作建房联盟成立大会。来自京城4个律师事务所的9名专业律师已经组成课题组,开始做此次合作建房联盟大会的法律分析报告。
4.2004年底,南京一位叫njhero的网友率先提出了个人集资合作建房设想,并牵头筹建“我爱南京自建/团购房俱乐部”。
5.2005年1月14日,成都一名叫王劲夫的律师发出倡议,要在成都征集100人集资盖房子,并要在近期将向成都市有关部门提交集资建房的相关报告和详细计划。并为该集资项目取名为“大同花园”。
6.全国已经有10几个城市开始出现这样的组织计划操作类似的事情,个人建房热空前高涨。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