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首页 > 新闻频道 > newshoo新闻

上证所:鼓励上市公司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NEWS.SOHU.COM  2005年02月04日22:18  来源:新华网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新华网上海2月4日电(记者潘清)上海证券交易所4日发出通知,为提高上市公司年度业绩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化解上市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年度经营业绩汇报压力,鼓励上市公司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上证所在通知中说,上市公司预计在2005年3月15日之后披露年度报告的,鼓励其在2月28日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主要内容包括2004年度及上年同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和指标。

  在年度报告披露前,如有关方面要求公司汇报整个年度经营业绩概况的,上市公司应按照通知要求的格式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后,方可进行相关汇报工作。

  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年度报告的内容。如年度业绩在年度报告披露之前泄露的,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上证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应保证所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存在重大误差。在年度报告编制完成后,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已披露的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存在20%以上差异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解释差异内容及其原因。上市公司及有关人员不得利用年度业绩快报误导投资者。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 给编辑写信
 ■ 相关链接

 ■ 我来说两句
用  户:        匿名发出: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008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