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GDP统计公布制度面临重大变革:全省GDP将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公布
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关于改进地区GDP核算工作的意见》日前正式公布,该文件指出,目前GDP核算中,国家和地区采取分级核算,国家GDP和地区GDP汇总数据一直存在着差距。特别是近几年来,由于地区GDP核算中基础数据缺口较大、核算方法不完善、统计体制不健全,特别是某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等方面的原因,两者之间的差距有逐步扩大的趋势。
国家统计局将从今年开始建立地区GDP数据联审制度。针对各地统计方法不一的问题,国家统计局将逐步规范各行业数据的计算方法。国家统计局首先制订农业、工业、建筑业和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的全国统一、可比的计算方法,在此基础上,建立对省(区、市)相应主要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这些行业的全国数据与地区汇总数据的协调衔接。我国将逐步全面实行国家对省(区、市)的GDP核算下算一级,即由国家统计局直接计算各省(区、市)的GDP。
国家统计局明确规定,今年开始,各省(区、市)的季度GDP数据不再由各地统计局自行公布,而是经国家统计局联审后统一对外发布,并以此作为法定数据。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省统计部门加强对各地GDP核算工作的指导,并按国家要求,抓紧研究建立广东省GDP核算下算一级制度,即广东GDP由国家算,市(地区)级GDP由广东算,县级GDP则由市级算。同时,抓紧研究建立广东省地区GDP数据联审、公布制度。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