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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将涉足基金业

时间:2005年02月21日10:03 我要揪错】【推荐】【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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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记者张旭东)我国基金市场即将再添“生力军”: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20日联合公布并开始实施《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可直接出资设立基金公司。三部委有关负责人还称,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试点工作已进入实质操作阶段,具体审批工作很快进入程序。

  这其中分外引人注意的是,在上述政策推动下,我国商业银行此后将“纵深涉足”进入基金市场,有商业银行做大股东背景的基金公司将登台亮相,这将进一步加剧基金业内部竞争。基金业由此经历一个“优胜劣汰”过程,从而有力促进基金业长远发展,使投资者受益。

  经过数年普及推广,特别是开放式基金在2001年推出后,“基金理财”这一理念已被许多老百姓所接受,我国基金业也得到迅猛发展。

  不过,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后,现有基金公司也无须气馁。基金公司从事的是代客理财业务,最终竞争力要靠理财业绩。在销售竞争方面之外,基金业绩才是基金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行业内现有的一批基金公司,已经在投资管理方面显示出了较强的实力。

  银行“纵深涉足”基金市场后,上述两类基金公司无疑将各展优势,加剧基金市场竞争和业内“洗牌”。今后,一批实力不济的基金公司和基金产品有望逐渐被市场淘汰,那些管理规范、有业绩、讲信誉的基金公司,将会做大做强,并占据市场主导地位。由此,我们也不难看出,基金业的竞争加剧,受益最大的将是普通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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