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长沙市中小学就要开学了,春季教育收费再次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昨日,长沙市副市长曹亚就此约见记者,表示根治乱收费要突出重点,义务教育阶段坚决实行8个“一律”。她还透露,今年长沙市将拿出1200万元,用于对贫困生减免杂费、课本费和对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投入2700万元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
规范收费:8个“一律”护航
“治理教育乱收费,要突出工作重点,在义务教育阶段,抓‘一费制’;对公办高中,抓‘三限’(限分数、人数、钱数);对名校办民校,逐步实行‘四独立’。”曹亚强调,要在义务教育阶段坚决实行8个“一律”:超标收费一律降下来;擅立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乱收款项一律清退;规定收费一律从一个口子进;所有收费一律持证收取;所有收费项目、标准一律公示;各类学校接受社会赞助一律不与入学挂钩;强制收取的保险费、卫生费等各类款项一律清退。
助学行动:1200万元助2.4万贫困生
曹亚指出,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真正治本还在于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发展环境。2004年,长沙教育投入24.5315亿元,比上年度增长17.3%。长沙市去年召开的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对生均公共经费问题提出了要求,着力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从今年起,长沙市将实施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助学工作。今年将投入1200万元,其覆盖面为长沙市义务教育阶段中的5%,主要解决2.4万名贫困学生的两免一补问题,及杂费、课本费、生活补助”。
据介绍,市委、市政府还将出台相关文件,具体落实两免一补等问题。2005至2007年,结合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力争达到中央要求,每个乡镇建一所九年制寄宿制学校。
危房改造:今年投入2700万元
今年,中小学危房改造被列为市政府八项实事之一,长沙将投入2700万元用于此项工作。据悉,目前长沙市有中小学危房25万平方米。届时,开福区、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将全面完成危房改造,宁乡县将完成80%的危房改造任务。
收费办法:仍然实行“一费制”
根据长沙市2005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仍然实行“一费制”;普通高中教育收费基本维持上学期标准不变,个别项目适当调整。对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在指定学校就读的不得收取借读费。
同时,“一费制”以外的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按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核定的标准收费。物价部门还规定,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要列入“学生缴费明白卡”,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签字后,才能作为开学收费的依据。
长沙市教育局要求,各校要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建立收费公示栏,将本校向学生收取的各种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文号、学校不乱收费承诺等公示。市教育局将在开学初派督察组到各学校明察暗访。对个别学校的不规范收费行为,家长可拨打0731—4442002,4411557(长沙市教育局)举报,也可拨打新报热线0731—4445000,新报将及时落实并将相关情况向主管单位转达。
新报记者 林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