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既是人类衡量美好社会的一个标准,也是人们评价政治文明的尺度,更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因此,在构建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妥善协调利益关系,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大力促进社会公平,切实维护社会正义,使公平与正义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柱。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阶层之间等不同方面的利益变动也进一步加剧,在社会生活的一些领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拉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农民负担加重等问题,这些现象的背后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社会不公的影子,影响了社会不同阶层的和谐相处。因此,深入认识和分析我国当前利益结构和利益关系的发展变化,完善法律制度与政策措施,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利益诉求得到统筹兼顾,已经成为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
促进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从妥善协调、统筹兼顾社会各方面利益入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化解各种社会风险。任何一项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出台,都要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考虑各方面群众的利益;在谋发展、搞建设时,要综合考虑给群众带来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要找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具体利益的平衡点,决不能顾此失彼,使一部分人大获其利,另一部分人深受其害甚至失去生计;要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困难和问题,对困难群体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要依照法律精神和公正原则切实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对各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众多的方面和领域,因此,有关促进公平正义的改革措施必须整体推进,相互配套。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与社会等多种手段,抑制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努力使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基础地位,是支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根重要支柱。没有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社会就不可能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充满活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就必然成为一句空话。让我们高举公平正义的旗帜,通过完善法制、创新体制,兼顾所有阶层利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共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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