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涛
一位来自大别山老区的基层代表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农业县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当地干部群众盼星星、盼月亮,盼的就是能有赚钱的好项目。然而,就在前不久,该县婉拒了两宗投资项目。理由是,尽管这两个项目投资大、见效快,但会造成严重的金属污染。发展心切但不急于求成,热情很高却不头脑发晕,令人肃然起敬。
在“两会”上,科学发展观备受代表、委员关注。实际上,人们对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的认识是一回事,使之变成自觉行动落到实处是另一回事。要使科学发展观得到全面贯彻和认真落实,关键是各级领导干部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真抓实干。
领导干部是发展的决策者。只有深刻领会并带头实践科学发展观,才能避免“拍脑门”决策,克制脱离实际的冲动。发展的过程充满了辩证法。“全面”与“片面”、“统筹”与“偏颇”、“长远”与“眼前”,决策取向不同,结果相去甚远。应该看到,一些地方曾出现重经济增长,轻社会发展;重物质指标,轻人文建设;重眼前利益,轻长远福祉等现象,甚至有人提出“灯红酒绿聚人气”的怪论。这些都是和科学发展观相背离的。
领导干部是发展的责任人。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转变陈旧过时的观念,特别是应建立和完善政绩评价标准、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形成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的正确政绩观。年初,国家环保总局对13个省区市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叫停,并指出工程建设要严肃环保法律法规,严格环境准入,赢来社会一片叫好。“两会”上,又有代表提出应加快“绿色GDP”的法规制度建设,对官员的政绩进行包括生态、资源等方面在内的综合评价。这些都对各级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实践证明,谁头脑清醒、行动迅速、措施得力,谁就能赢得发展的主动。反之,好高骛远、急功近利,只会贻误发展的大好时机。
领导干部是发展的示范者。领导认识到位、措施有力、一以贯之,也会对其他同志产生很大的示范作用。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一定程度上要克服传统“惯性”做功,领导干部没有决心必然举步维艰,缺乏魄力必然意志涣散。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对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树立科学发展观意味着要有清醒的思路、远瞻的视野和理性的方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是我们党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的过程。“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我们期待各地在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积极探索,带好头,领好路,促进经济和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
《人民日报》 (2005年03月04日 第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