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是难免的,但是当事人如果态度不端正,有可能影响到事故责任的分担。近日,撞上逆向行驶车辆的货车司机阿根逃逸近20天后,终于走进萧山区交巡警大队。当天,他被警方刑事拘留。他后悔地说,“因为一念之差,这下要倾家荡产了。”
凌晨两记撞车声
2月8日凌晨2时左右,阿根开着刚买了两个多月的货车,从杭州拉蔬菜到绍兴。车子下了三桥,开到萧山三益线8.41km处时,一辆正三轮摩托车从对面逆向开来。还没等阿根反应过来,两车已经剧烈地撞在一起。车上贩菜的老板对阿根说,“如果报警,你的车就要被扣,那么我的菜就完了。”阿根害怕下次没了运输生意,再说他的新车还没购买保险,于是就听从菜老板的话,又向前开去。
10多分钟后,又一辆拉蔬菜的汽车开到这里,再次与因事故停在路中的三轮摩托车相撞。这辆车驾驶员也没有停下来报警或施救,而认为“第一次又不是我撞的”。于是这辆货车又选择了逃逸。
民警锁定运菜车
凌晨2时40分,民警们顶着寒风赶到现场,一面抢救伤员,一面进行周边访问。从当地群众中走访获悉,该起逃逸案涉及两辆汽车。由于时值大年三十,事故发生又是凌晨,这起逃逸案的侦破难度很大。
民警调查了解到,在此事故时间段内,这条路上跑得最多的就是一批往来于杭州至绍兴的贩菜货车。民警赶到绍兴柯桥蔬菜批发市场,发现一辆皖KA6745中型货车的外缘有明显被撞过的痕迹。车主立新承认,在开过三益线的时候和别人的车撞了一下,可在我前面已经有车撞过这辆车了,他以为没事就走掉了。当天下午,民警在柯桥某处发现嫌疑车辆豫N32753的货车,但车主阿根闻风而逃;于是警方将立新和豫N32753的货车带回萧山。直到2月25日下午,他才走进了交巡警大队的大门。
三辆车都有责任
第二辆撞上摩托车的货车司机立新被处以治安拘留十五天的处罚。他不理解:“第一次又不是我撞的,怎么要拘留我?”民警说:“你怎么就知道第二次撞击没有对驾驶员造成进一步伤害?作为一名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停车、报警、救伤员是起码准则,你做到了吗?”立新被说得低下了头。该起事故中的受害者金某至今还不会说话。
对第一次撞车的阿根处以刑事拘留。同时他的车因没有购买保险,他将承担巨额经济赔偿。
民警告诉阿根:“其实那辆三轮摩托车是逆向开上来的,如果你不逃走,所承担的事故责任要小得多。”
因为两辆货车逃逸、三轮摩托车逆向行驶,因此在这起事故中三车均有责任。
(通讯员陈曦记者陈昌旭 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