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工程院召开的建设节约型社会座谈会上,33名院士共同呼吁建设节约型社会。石玉林院士说:“在未来2030年内,以水土资源为中心的农业资源将接近或者达到临界状态,关键矿产资源会走向全面紧缺,多项资源出口,加上人口增长的压力,我国将面临着资源最短缺的时期。”
随着经济的发展,资源约束的矛盾日益凸显,一些主要原材料、能源、水、土地纷纷告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经济发展离不开资源的支撑,资源的承载能力也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因此,建设节约型社会已成当务之急,更是一场关系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革命”。
建设节约型社会,我们最缺的是什么?宣传教育不到位,观念没转变固然是一个方面。但是,我们在法律和制度层面,还没有真正形成对浪费的刚性约束和对节约的倡导鼓励,才是问题的关键之所在。
过去,我们更多的是从道德层面倡导节约,谴责浪费。现在看来,仅仅把节约作为道德的呼唤是不够的,也是低效的。在一些企业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和个人节约意识并未完全觉醒的情况下,道德的谴责难以对浪费行为构成刚性的约束。当务之急是,从法律设计和制度安排上,一方面使生产者和消费者愿意节约,愿意珍惜资源,愿意保护环境;另一方面,通过处罚,让每个人羞于浪费、不敢浪费,必须为浪费承担相应的责任?要想节约,必须对不节约的人追究责任,对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达到制约浪费、厉行节约的效应。
我们每个人的手里都紧握着珍贵的“资源”,掌握着对这些民族发展“命脉”生杀予夺的权力,成之毁之、爱之损之在于我们每个人的行为。而人们的行为是以习惯为基础的,习惯是可以用规则来培育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应当尽快建立关于倡导节约、遏制浪费的规则和秩序,通过法律的手段,来体现国家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