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担任一家医院院长的全国政协委员高春芳当面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揭开了“药价怎样翻着滚儿往上涨”的“秘密”。高春芳委员认为,是定价机制不合理、流通环节过多等问题导致药价虚高。
而这些“秘密”也已经被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所掌握。据高春芳委员说,某些药品“出厂价只要4元,在卫生系统招标中能涨到25元,卖到病人手里却一路狂涨到76元”。对此高强说:“尽管涨了几十倍,但你去查查,肯定没有超过国家的最高限价,也就是说,再贵也是合法的!这说明药价不合理首先是因为政府定价太高。”
高强说:“政府定价包括了留给药厂的利润,留给流通环节的利润,甚至还要给医院一定的利润空间。从药厂到医院,所有环节的利润都考虑到了,就是忽视了患者的利益。”高强表示,现在已经到了调整药品定价规则的时候了,要让患者看得起病。
数据显示,近8年来,人均门诊和住院费用平均每年分别增长13%和11%,大大高于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给患者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在去年6月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联合召开的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会议上,高强说,要通过降低政府定价、完善集中招标采购、健全医生用药技术规范3个环节,控制药品费用的过快上涨。他表示,从目前的有关数据分析看,无论是政府定价还是市场调节价药品,都还存在较大的降价空间,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昨天高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今年就如何整治药价虚高拿出详尽办法。
药品回扣屡禁不止
去年,我省卫生系统上交和退回回扣390.5万元,查处医疗购销中的违纪违法案件103起、涉案金额96.19万元,11人因“开单提成”受到查处。
医药代表之所以给医院和医生提供回扣,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医疗机构在药品终端销售中处于主导地位,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医生在开药时占据了主动权。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有一种治疗真菌的药膏,其成本不到两元钱,而厂商向物价部门报批零售价时,该产品的“身价”一下子涨到了20多元,这中间的利润自然由厂家和经销商、零售商(医院和医生)一起分成,受损害的则是患者。界定药品回扣为商业贿赂
药价虚高一直是老百姓最头疼的问题之一,而导致这一结果的最主要原因是药品回扣。为此,在全国两会期间,中国农工民主党江苏省委员会提出建议,坚决打击医药购销过程中的商业贿赂。
委员们认为,我国应当严格界定药品回扣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而言是一种商业贿赂行为;对医院和医生而言是一种收受贿赂的职务犯罪行为。纪检、检察、工商、卫生、药监等部门应依法加大查处收受回扣案件的力度,同时也应注意调查取证的方式方法,将“回扣”型违法犯罪行为与法律允许的“折扣”和“让利”区别开来,把收受回扣用于单位业务开支的行为与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构成犯罪的行为严格区分开来,依法严惩医药购销领域中以药品回扣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贿赂犯罪。药监部门要加强药品生产经营管理,严格实行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清理整顿药品生产销售企业的派出机构,取缔不合格的医药生产、销售企业和非法药品市场,对药品销售人员进行清理,并开展职业培训,持证上岗。江苏目前已开始试行“患者选择药品制度”和医疗机构医药分开核制度,严格执行“药品超额上缴”,实现药品收入总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