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付中)在麦当劳快餐厅用餐时,女律师郝香莲放在身边椅子上的手提挎包不慎丢失。随后,郝律师以麦当劳疏于管理为由,将其告上朝阳法院,要求全额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2500元。今天下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庭前采访
上午10时,一提到丢包的事,硕士毕业后做了多年律师的郝香莲还是感到生气和懊恼。“实际上,我最大的损失是一本通讯录,做律师多年来收集的所有客户的联系方式全没了,而且手机一丢,里面的备份也没了。出事前我没想到麦当劳里会有盗贼,正是该公司的品牌效应蒙蔽了我。出事后,他们的态度还很不好。正是这种恶劣的态度让我选择了起诉。”
谈到诉讼本身,郝律师称有人认为自己胜诉的几率可能不大,但自己并不在乎这些。
尽管自己就是“身经百战”的诉讼律师,但为了稳妥起见,郝香莲还是准备找个同事一起去法庭。“毕竟事情是自己的,我怕自己在法庭上情绪太激动。”
上午,记者也与麦当劳公司取得了联系。一位女工作人员称该案已全权委托律师办理,目前不方便发表意见。
此前,麦当劳公司在答辩中称:“首先,我们已经在餐厅里张贴了防窃的警示标志;其次,我们在得知郝香莲挎包丢失后,立即向派出所报案并协助了解情况,这已经可以算是尽到了基本注意义务。”
案情回放
2004年11月13日下午,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郝香莲在麦当劳农光里分店用餐时,其放置在身边椅子上的手提挎包不慎丢失,挎包内有手机、小灵通、现金等财物共价值人民币2500元。为此,郝香莲认为麦当劳公司既没有在店内竖立“谨防盗窃”的警示标志,也没有在就餐区安装监视探头,也没有其他安全保障设施,应当对自己丢包一事承担疏于管理的责任,承担全部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