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建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今年将实施,其中强调“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受此影响,在北京、上海等地的多家银行已大幅抬高个人房贷门槛,首付比例最高提至五至六成。3月8日,记者从沈城多家银行了解到,银行并未针对该规定出台新措施,个人房贷平稳进行。
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办公室主任杨世界说,高院新司法解释有打击炒房者的意味,对于正常有还款能力的房贷者,银行还是欢迎的,毕竟银行是靠利差赢利的。高院新司法解释督促银行加强风险控制,目前建设银行对于房贷者的审查是比较严格的,严格执行了《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指引》中的相关规定,比如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含50%),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含55%)。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李宗胜律师说,高院新司法解释是保证公民最基本的居住权,所以并不能理解成一定不能拍卖。银行可以将欠贷者的房屋拍卖后,然后给欠贷者提供一套面积小些的房屋,银行可以参考城镇人均居住面积及居民生活习惯提供,目前没有统一的标准。记者电话:82684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