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我现在已被弄得晕头转向了。一个多月过去了,办养老保险的事却一点儿眉目都没有,真是愁死人了。”3月8日,读者周先生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反映他遇到的难题。
据周先生说,去年10月,他从丹东市振兴区来到沈阳某公司工作。今年2月初,单位给出了手续,要给他办理养老保险,让他把丹东的养老保险手续转到沈阳来。他拿着相关手续到丹东去办理,结果丹东方告诉他说,应先由沈阳方出“转移单”,由所在企业和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后,再到丹东办理转出手续。此后,周先生向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政策咨询电话12333多次咨询,被告知必须由丹东方出“转移单”,然后再到沈阳落。这下他不知所措了,沈阳说由丹东先办,丹东说该沈阳先办,到底由谁办?
就读者反映的问题,记者与丹东市社保中心取得了联系。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们是按章办事,也是对投保人负责。如果接收方不签署意见,出了问题的话在沈阳落不上,又落不回丹东,咋办?
接着,记者多次拨打12333咨询电话,但没有打通;无奈,只得以当事人的身份给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打去电话咨询。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咨询问题请打12333。记者反复说电话打不通,事情又很紧急,恳求告诉业务处室的电话。这位工作人员说,要不你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打电话,问他们咋办,12333归他们管。随后,记者与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取得联系。一工作人员明确解答说,省内办理养老保险转移,应填写“转移单”,先由接收(转入)单位和当地社保机构盖章,然后到转出单位和当地社保机构盖章,最后到省局办理相关手续。
到当日记者发稿时,12333咨询电话始终未能打通。周先生的养老保险转移手续能否办成?本报将继续关注。本报记者高志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