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非公经济发展松绑有八法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凤岐
实习生李晓晔3月9日北京报道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公布后,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凤岐认为目前非公经济受限过多,建议从八个方面为其营造更为宽松的环境。
王凤岐指出,非公经济的发展至今仍受到极大的限制,主要表现有四:一是政策、法规有亲疏,非公经济不能享受到给予外省、外资企业的优惠。“招来女婿,气跑儿子”是目前各地企业环境的真实写照;二是融资困难,只有15%的非公经济企业可以向银行贷到款,导致一些原本有条件的非公经济企业很难做大做强;三是缺乏人才开发制度环境,在职称评定、聘用制度、工资报酬、社会保障、奖励惩罚等方面不能与国有、集体企业一视同仁,严重影响非公企业发展的后劲;四是非公经济未完全纳入国民经济统计范畴,各种数据不全面、不及时,影响对整体经济形势的判断。
王凤岐建议,各级政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根据宪法修正案“保护和鼓励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原则,将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不符合宪法精神的条款进行修改。
二是各级政府尽快根据《意见》,研究和制定鼓励非公经济加快发展的优惠政策。
三是放开限制、取消不平等待遇,凡是外省、外资投资者可以开发经营的领域,非公经济都可以进入。
四是除有特别规定外,非公经济企业在使用生产要素上和国有、集体企业一样对待,要把在私企、个体企业任职的各类人才纳入本地区人才培养规划中。
五是希望当地政府扩大担保、贴息的规模,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非公经济企业的贷款投入,形成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六是改进作风、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七是充分发挥个体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的纽带和服务功能。
八是借鉴国家部委的做法,委托有关部门在统计机构的指导下对非公经济的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为政府的决策提供详实准确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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