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记者吕雪松、贾伟)很多人都遇到过商家“送券促销”的活动。“买100送80”甚至“买100送200”,听起来很划算,可是,消费者最终得益了吗?这到底是让利还是欺诈?作为邯郸市阳光百货集团的总经理,全国人大代表韩玉臣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自然要深刻得多。日前,参加全国两会的他,为记者揭开了“送券促销”的内幕。
韩玉臣代表说,所谓“送券促销”,就是顾客购买一定金额的商品,商家即返还其一定比例的代购券。乍一看,消费者好像得到了不少实惠。但是,这里要注意的是,按照商家制定的游戏规则,这些代购券并不能直接购买所需商品,而是必须在规定的时段内购买指定商品。另外,代购券的面额一般都是整数,而指定能购买的商品,售价则被设定为98元、199元、298元不等,用券不够整数也不找零,超过部分还要再掏钱,其实等于多花钱买了不需要的商品。而且,这些指定的商品,很多都是滞销品、过期品甚至是伪劣品,还规定售后概不退换,违背了国家规定的售后“三包”的服务承诺。韩玉臣还指出,“送券商品一般都标为6至8折,其实,商家在送券之前都会仔细折算,消费者所买的商品,已经在原价基础上抬高了,再打折,实际上顶多只是落到原价,甚至比原价还要高。”
看来,对于消费者而言,从“送券促销”上根本占不到什么便宜,商家获得的利益却显而易见。而从业内人士的角度,韩玉臣还指出了一个一般人没有注意的送券危害:漏缴增值税———商家送券商品的销售额直接用现金兑付给供货商,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实际上就是漏税。
“送券促销,既损害广大群众的利益,也损害国家的利益,不间断地送券、打折,还助长了商家之间的不当竞争。”有鉴于此,韩玉臣建议,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限制商家送券,约束商家的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税务机关要对商家送券现款结算部分加以监控,加大对其偷税漏税的处罚力度,杜绝不法经营行为。同时,政府部门要加强引导和规范,使商家树立起诚信意识,避免恶性竞争,以免处于发展期的国内商业市场偏离正确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