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顾钱江)王淑贤委员10日代表全国妇联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发言时指出,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关注两性发展的均衡状况,进一步在法律、法规、政策上给予积极保障。
王淑贤说,经济的增长不等于妇女的进步,社会的进步也不简单等同于妇女的发展。促进两性平等协调发展,必须实施积极的性别平等政策,加强妇女自立自强的意识和能力建设。
王淑贤在发言中就促进男女平等提出了三点建议:
——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各级政策制定者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法律、政策和项目的时候,从设计、执行到监控、评估的全过程,都要注意是否会对男女两性产生不同的影响,避免对性别的歧视,以保证女性能和男性一样平等参与和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立法、司法、执法有关部门,有必要重新审视一系列与两性利益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认真分析这些法律和政策是否关注到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两性差异,是否在法律政策框架内对女性的特殊需求给予重视。正在制定中的公务员法,希望多听听女性的声音,多听听妇女组织的意见,多一种视角考虑问题,公正体现不同性别的利益诉求。
——为及时了解、认识和反映男女两性的生存状况和社会地位,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建议国家发改委和统计部门要将分性别统计纳入国家的统计制度。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都应该注意收集分性别的统计数据,特别是劳动就业、教育、卫生、组织人事等领域,逐渐建立和完善分性别的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