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新华视点”记者陈二厚、代群、郭奔胜)在某省代表团会议上,一位省公安厅负责同志谈到当地“创建平安”的成绩时,列举了一系列数字。其中包括发案率下降多少;杀人案件下降多少;强奸案件下降多少等等。
乍一听,这些从指标到数字都很具体的统计,很有说服力。但一些代表提出疑问:这些由公安系统自己统计的数据,谁能保证它的真实性?尽管这位负责同志再三解释:目前,全国公安系统已形成公安部、省公安厅、基层派出所的信息联动系统,可以保证在数字上报的各环节不被随意篡改和加码。但代表们还是认为:这一措施也许能杜绝层层加码的现象,但如果基层派出所在提供数字的时候就是虚报,怎么办?事实上,远远不止公安系统,几乎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各个单位在总结工作时,都习惯用一系列的数字来盘点成绩。采用的方法也大都是自下而上,内部统计。
数字的背后,连着政绩。自己统计自己,就等于自己总结成绩。谁不想把成绩说得大一点呢?全国人大代表,共青团安徽省委书记方春明说:“这反映了统计评价制度安排上的缺陷。让利益主体自己统计、评价自己,又没有外部的有效监督,怎么可能保证不被‘注水’和‘夸大’?”
为保证统计和评价的公正性,一些政府和部门开始引入外部评价机制。甘肃省最近举行的一场非公有制企业评议政府绩效的活动,就采用了一种新模式:整个评议过程几乎全由一个独立的社会组织完成,政府改变以往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角色,除了进行必要的协调,从不干预评议活动的具体操作。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国资委主任杨振超说:“要走出不断泛滥的统计‘注水’怪圈,关键是探索建立一条公正有效的统计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