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周之江赵晓辉李泽兵)自古以来,中国就有“禁于未发之谓预”、“防为上、救为次、戒为下”等训诫,当前中国反腐战略的转变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无论是浙江省的官员廉政保证金制度,还是深圳市反腐保廉预防体系的试点,都表明中国正有意识地将反腐战线前移。
“权力集中的地方,过去一把手说了算,现在重大决策集体说了算。建立了预防机制,腐败明显减少。”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慧说。
项目建起来,干部倒下去——这是近年来中国民间流传颇广的一句俗语。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纪委书记李其福对这话的理解尤为痛切。
宏福公司是国家投资58.5亿元建设的大型磷化工企业,被誉为“贵州经济建设史上的一座丰碑”。但项目费时11年建成后,宏福公司原总经理王国文却因受贿被判刑5年;原总经理助理、肥厂厂长汪勇涉嫌受贿近30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还有一些干部和工作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究其原因,因制度和监督机制缺失留下的腐败空间是一大主因。“项目还得建,干部不能倒”,成为这个高速发展的大国面临的新问题。“制度反腐”开始提上议事日程,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体制”成为中国反腐败斗争的新战略部署。
去年,北京市130多个企事业单位和33家金融机构被纳入职务犯罪预防体系,对新建地铁和首都博物馆等一批在建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也全面展开。贵州宏福公司也开始着手构筑自己的“防腐战线”。公司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建立了联席工作制,并先后出台了党政干部行为规范、党风廉政建设、效能监察、审计及财务管理、招投标管理等有关制度达70多个。“‘防患于未然’的机制切实起到了作用。”李其福说。截至目前,贵州省各级检察机关共介入交通、通信、金融、电力及生态建设等领域各类重点工程项目195个,项目投资金额达936.4亿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今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透露,一年来,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4375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5.6亿元。全国各级检察院预防部门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12672项,提出检察建议14776件,防止经济损失14.48亿元。今年1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正式颁布实施,中国反腐败进入一个新的战略阶段。纲要所规划的防治腐败体系,已在浙江、深圳、江苏等地进行了试点。其中,深圳市早在2002年就建立了反腐保廉预防体系,并取得实效。贾春旺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表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的能力”仍将是中国检察机关2005年的工作重点。(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