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二日电 题:赌风蔓延,凸显中国立法缺陷
中新社记者 林国瑞
今年一月以来“禁赌风暴”迅速席卷中国各地。最新统计表明,中国各地公安机关已查获涉赌案件三万余起,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八万余人,中国周边国家的一百六十余家赌场已有九十二家被迫关闭。
如何从法律层面彻底根治赌博犯罪,引起正在北京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的强烈关注。
赌博之风蔓延
近年来,中国各地麻将、赌球、斗蟋蟀、六合彩等赌博活动花样百出,手段层出不穷,有网络赌博、出境赌博、组团赌博……赌博之风大有蔓延之势。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罗益锋称,他有一次出访中国比邻的一个国家,专门到当地赌场实地调查,结果发现赌场中有不少中国人,男女老少都有。
“目前,中国公民在国外赌场赌博成风,不仅损害了国民形象,还造成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罗益锋说。
“官赌”为腐败提供温床
钮小明等四川三十一位代表在一份题为《补充修改刑法第三百0三条》的议案中说,近十年来,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特别是一些党政官员参与赌博的级别越来越高,赌博行为越来越公开,赌博规模越来越大。
曾有媒体报道,沈阳“慕马案”主犯、原沈阳市常务副市长马向东,曾经十七次去澳门赌博,最多的一次三天输掉上千万元;吉林省延边交通局处长蔡豪文一年到境外赌博二十七次,将三百多万元公款挥霍一空。
“‘官赌’们所投入的赌本,往往都是通过贪污受贿、侵占国家财产等违法手段获取的。”钮小明说,从已查处的各类腐败案件中不难发现,“官赌”实质上已成为滋生腐败、国有资产流失、权钱交易的温床。
禁赌立法存在缺陷
钮小明等代表认为,赌博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的一个深层原因,在于中国禁赌立法存在缺陷。
目前,中国《刑法》第三百0三条对赌博罪作了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钮小明等代表认为,这一规定,已明显不适应当今社会对禁赌的客观要求,不仅刑罚过轻,而且未对公务人员的赌博行为、赌资数额达到多少才构成犯罪作明确的界定。
全国政协委员、原公安部部长助理朱恩涛认为,“在我看来,赌博在中国是“黄赌毒”三大毒瘤中民众认识最薄弱的一个环节,禁赌教育也很滞后,这方面应该多加强宣传。”
完善立法建长效机制
“遏制赌博之风,仅有‘严打’是不够的。”钮小明说。
在《补充修改刑法第三百0三条》的议案中,钮小明等建议对刑法第三百0三条作如下补充修改:“聚众赌博,赌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开设赌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钮小明代表认为,对于数额和情节问题,可以授权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制定具体的追诉标准,分档次、分情节给予刑事追诉和刑罚处罚。严格罪刑法定,有法可依,使禁赌立法更规范、科学,更有利法律适用和实际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