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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宣传娓娓动听、兑现承诺遥遥无期
主持人:商品房可以说在每年的投诉当中都算得上是其中的一个热点,2004年在这方面的投诉依然不少,从全国42个大中城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统计情况来看,关于商品房的各类投诉有一千多件,我们先来看看都有哪些投诉?
2004年房地产申诉中,房屋质量和房屋合同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问题,有关质量问题的申诉占总量的44%,数量近500件。针对合同方面的申诉占总量的38%,数量有400多件。从申诉的种类来讲,广告和计量成为2004年的申诉新热点,与价格的申诉数量相同,各占总申诉量的2%。
主持人:排在前三位的是商品房的质量问题,还有合同纠纷,第三位是售后服务。是不是每年都是这样一个排序?刘局长。
刘小平:第三个问题一般排在前面,那么房屋的装修以及房屋的广告宣传也是比较突出的问题。
主持人:房屋质量问题是不是一直排在第一位?
刘小平:对,一直排在第一位,就是商品房投诉中的第一位。
主持人:那么是不是我们这么多年来的房屋质量提高的不大,还是消费者威权的意识在不断提高?
刘俊海:这里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就是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一方面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增加了,另外一个原因房地产的需求也增加了。因为房子开发的多了,卖的多了,买房的业主也多了,那么商品房的质量纠纷从总量上看肯定要提高,至少比商品房市场不发达的阶段要提高很多,这是非常正常的,这本身是坏事但也是好事。另一个原因就是消费者威权意识的增强,也使过去被掩盖的商品房质量的纠纷浮出水面,被人们意识到了、感觉到了。
主持人:好。那我们接下来看一下商品房方面的一个典型案例。
记者来到北京某温泉小区内,侯先生的家里的时候,是上午11点,老侯正在一遍一遍开启着温泉淋浴的水龙头,他告诉记者,就快来热水了。
记者:开发商当初卖房子的时候是怎么承诺的。
老侯:我们当时合同上写的是24小时热水。现在因为种种原因吧,它从早上11点到晚上10点供水,其他时间没有什么保证。
老侯至今还保留着那张当初吸引他来这里买房的广告。24小时温泉水、矿泉水直接入户,入住即开通天然气,开发商寥寥数笔就勾勒出一幅安居乐业的美景。可是,如今老侯入住已经两年多了,矿泉水只有管道从来都没有水,温泉水入户的承诺怎么也兑不了现,即便在有热水的时候,水温、水流量也难以保证。无奈之下,老侯只好又安装了一套淋浴设备。
不仅洗澡的有两套,老侯家的燃气设备也有两套。
老侯:天然气到现在至今未通,用的是这个煤气罐,没有办法,而且换气也不太方便,比较远。
在老侯家记者看到,开通天然气不仅是广告中的承诺,也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履行的义务。如今,小区的入住率已经接近百分之百,燃起管道还是丝毫没有动静。老侯决定下一步要用法律向开发商讨回公道。
主持人:这位业主他是凭着广告所吸引买了这套房子,那么广告是一种宣传,作为开发商来说他可以不可以这样,既然是广告就可以不完全遵守广告当中所画的所写的?可以这样做吗?
刘小平:广告的宣传要以真实性为基础,那么现在高法对这个问题有一个司法解释?
主持人:怎么解释的?
刘小平:也就是说开发商在商品房涉及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和设施,对这部分内容如果有说明或者有允诺的,而且这个说明和允诺非常的具体,这个项目允诺的内容又对消费者做出是否买的决定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主持人:刚才看到的这位业主的情况属于这种情况吗?
刘小平:我觉得应该属于,因为他这里面说明非常具体,比如说24小时温泉水、矿泉水入户,还有煤气的开通,但实际上这么明确的根本没有,所以我想这样广告就应当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主持人:其实,商品房这个问题已经是个老问题了,什么时候我们才能让这个老问题不在变为热点,有什么办法?
刘俊海:我想首先对消费者说三句话,第一句话就是认认真真看广告,第二句话,我看就应当是明明白白查资质,第三句话,应该是一丝不苟签合同,现在开发商拿给消费者签字的厚厚的文件都是格式化的合同,也就是格式合同,而格式合同里有好多不公平的规定,比如单方的免除开发商的自己责任的条款,有单方的剥夺消费者权益的条款,所以,消费者有的时候就因此蒙受不利的后果。
主持人:刘局长有没有高招?可以改变现在这种现状,不让它成为热点,除了刚才刘教授讲的这些,作为消费者要注意的这些事项之外?
刘小平:我们也在努力,比如说前一段时间,北京市建委和北京市工商局联合推出了一个商品房屋销售合同示范文本,我建议北京市的购房消费者可以好好看看这个合同,这个合同里面就是针对目前购房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和一些陷阱所制定了一些比较严密的条款,照这个条款来签订合同,我想可以防止很多消费纠纷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