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魁祸首:超载超速
本报记者 郭毅 李丹
据统计,今年3月份以来,黑龙江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了128.57%,受伤人数上升了200%。
3月13日发生在哈大高速公路上的特大事故一次就造成了9人死亡;
3月15日,同三公路富锦辖区发生一起一次死亡5人的特大交通事故。
3月27日,佳抚公路桦川辖区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佳木斯佳运集团的一辆金龙大客车与一辆货车正面相撞,3人当场死亡,1人抢救无效死亡,10余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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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特大交通事故接连发生的同时,黑龙江一般性交通事故更是以惊人的频率和数目发生着。据黑龙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黑龙江省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9163起,死亡2352人,伤8337人,其中,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58起,死209人,伤147人,直接经济损失314万元。
苍白的数字、血淋淋的惨剧令人触目惊心。有人甚至将黑龙江的高速道路称为“阎王路”。
一起起血的事故引起了公安部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黑龙江省公安交警部门多次召开会议,总结、研究、深刻分析事故原因,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3月29日,在该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会议上,面对来自全省各地市的交警部门领导,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刘忠志激动地说:“再任由这种形势持续下去我们无法对党、对人民做出交待!”
据黑龙江省公安交警总队总队长赵亚光介绍,在该省已发事故中,与超速行驶、超员载客违法行为有关的占80%左右,重特大事故所占比例还要高。可见,“双超”已成为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的“头号杀手”。
“造成当前严峻的道路安全形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驾驶人主观违法、超载超速的问题,也有道路本身设计上存在的问题,但是更有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刘忠志把这些问题归纳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估计不够等“8个不够”。
另外,混合交通、司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疲劳驾驶及夜间会车不打会车灯……也埋下了交通事故重大隐患。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遏制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黑龙江省将全面建立健全预防交通事故工作的领导机制,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加强对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协调和组织领导,真正形成全社会总动员、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
(本报哈尔滨3月3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