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四川的陈梁(化名)研究生毕业后留沪工作,因母亲病故前未赶回“送终”,被多家媒体报道为“忘恩负义”。陈梁遂以名誉侵权为由,将《打工》杂志及作者等告上法庭,杨浦区法院前天公开审理此案。
报道引来非议
2004年第4期《打工》杂志刊登了《大难来临,我的硕士弟弟你躲在哪里?———一位供养弟弟成才的打工哥哥的泣血呼唤》一文。文中提到,由于家庭贫困,哥哥陈涛(化名)辍学打工18年,供弟弟陈梁在上海读完研究生,并在一家公司找到了工作。然而,2003年12月21日凌晨,当父母在四川相继离世时,陈梁却“忘恩负义”,拒绝为二老送终,甚至拒绝家人知道他的行踪。
文章刊登后被多家网站转载,陈梁的生活因此受到很大影响。周围同事、朋友对此议论纷纷,陈梁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诉至法院讨说法
去年6月,陈梁以侵犯自己的名誉权为由,将该文涉及的《打工》杂志社等3家单位和作者夏雨告上了法庭。
陈梁诉称,父母退休前都是有正式工作的职工,有能力供养他和哥哥。因此媒体报道的哥哥陈涛缀学打工18年供他读书,纯属无稽之谈。母亲患癌症住进成都的医院后,他一直通过医院电话跟她联系。2003年12月初,母亲病危,由于刚工作请假不便,他委托同乡去探望母亲。12月15日,陈梁赶回成都时,母亲已去世。他主持了追悼会,并将父亲安顿到老年康复中心。陈梁认为,这篇失实稿子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对他的名誉造成了严重伤害,因此诉请法院判令《打工》杂志社等媒体公开道歉,并赔偿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1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急于发稿未核实
庭审中,文章作者夏雨辩称,文章所写内容都是哥哥陈涛告诉他的,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救助。由于急于发稿,因此未对采访内容进行再核实。其代理律师则认为,《打工》杂志不是首个报道者,文中写到的情节也是其他媒体报道过的,因此即使有错,也该由先报道此事的媒体负责。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本报实习生 李爱铭 本报记者 陆一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