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紫香园小区7号楼三四单元业主们在未经小区物业和业委会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施工将楼前绿地扒掉一部分改成停车位。“反正我们都已经连夜干完了,看他们还能有什么办法!”面对三四单元业主这样的话,业委会恐怕也难有作为。这一事件凸现出目前很多小区业委会的尴尬处境。
业委会作为业主代言人,是上世纪90年代末期兴起的新事物,这个由业主自发形成的自治组织旨在监督物业、调解物业与业主之间矛盾、维护广大业主权益。要想把小区建设好,业主委员会就必须处理和协调好各种复杂的关系,把大家的力量凝聚在一起,共建美好社区,而不是从中挑事,扩大矛盾,让各方打起来。
不过,让一个普通的业主,一不拿钱,二是业余的,三要让物业、开发商、业主都能理解、妥协、合作,共同建设好小区,这实在是件很难的事。从事公益活动最害怕一盘散沙,在新兴小区,谁也不认识谁,谁跟谁都不来往,如何把大家组织起来,让大家相互尊重,培养共同的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是件十分困难的事,这也是对业主委员会的挑战。
此次紫香园小区出现的纠纷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事件。涉及业主的利益,你找谁,谁有理。分清责任,达成共识,避免矛盾激化,这种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现在很多小区业委会工作难做,有的小区业委会甚至宣告解散,这就说明在新兴小区里,业委会面临的棘手问题实在太多。
开车还要专门去驾校学习,业委会责任重大,有关部门应尽快开办“业委会主任训练班”,不然,这样随意搞下去,一切靠自觉、自律,早晚会出事。
笔者说这些,无非是为了让广大业主、物业公司、开发商、政府官员们充分意识到,我们实际生活在一个非常脆弱的环境中,任何一方的不负责任都会引起连锁反应。如果我们生活的小区处在一个我行我素、一盘散沙的氛围,那么这个小区迟早会失去控制,最终损害的是广大业主的利益。
(王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