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特约记者林泉 通讯员韦启勇 陈贞臣)4月13日,记者从上林县检察机关获悉,曾经在全区社会各界引发巨大反响的,发生在上林县的幼女巧巧(化名)被强奸致重伤一案(详见本报2004年6月7日—17日独家连续报道),已经尘埃落定。日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一审判处被告人蓝文广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蓝文广没有上诉。
色狼施毒手幼女被强暴
2004年6月5日下午3时许,现年41岁,家住上林县镇圩乡东罗村里三庄的被告人蓝文广在镇圩乡镇马街看到8岁幼女巧巧独自在家门口玩耍时,萌生淫念,遂走过去,给巧巧5角钱,以此诱骗巧巧,说带她到一个好玩的地方玩耍。走到镇马街古良庙时,巧巧不愿再走,蓝文广即凶相毕露,强行将巧巧拉到附近的玉米地里,残忍地对巧巧实施强奸,致巧巧下身大出血(经法医鉴定为重伤)而被紧急送往区人民医院,经全力抢救,巧巧脱离了危险。7日,本报以《女童遭强暴住院没钱医》为题,作了独家报道,引起了巨大反响。经本报的帮助,全区各界对巧巧的不幸遭遇予以极大的同情和关注,纷纷捐款,解囊相助。
警方速破案凶犯落法网
案发后,舆论哗然,人们纷纷呼吁尽快破案,严惩凶手。5日下午,上林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了“6·5”强奸案专案组,局领导亲自督战,率领刑侦、技术人员和派出所民警火速急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很快就锁定了“目标”。6日,被告人蓝文广落入法网。蓝文广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认了案发前一天(4日),他在镇圩乡排红村达礼庄一山脚下见到上学途中的7岁幼女伊伊(化名)时,以帮其母买药为由,诱骗伊伊到附近玉米地强行奸淫的事实(法医鉴定伊伊损伤程度构成重伤)。
警方经进一步侦查,还查清了曾因犯盗窃罪领刑3年,因犯强奸罪入狱5年的蓝文广于2004年1月至5月间伙同蓝某(另处理)盗窃和毁坏财物5起,盗得和毁坏物品价值6000多元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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