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日报讯 近日,市法院成功地调解了两起发生在常张高速公路、桑龙公路建设中的经济纠纷,保证了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珠海市新涛公路工程发展公司负责给常张高速公路供应碎石,由于建设资金周转困难,拖欠了挖掘机租赁款25万元。挖掘机业主谭某遂将新涛公司告上法庭,并将挖掘机开回家,致使碎石供应进度受到影响。办案法官为使谭某的挖掘机早日恢复生产,确保工程碎石的足额供应,组织双方进行了3次调解,并到现场给新涛公司工程发包方——湖南省高速公路设备有限公司常张项目部慈利县碎石场做工作,动员其给新涛公司预支部分工程款,用以支付谭某的挖掘机租金,使工程得以顺利进行。
湖南核工业建设公司承建桑龙公路路基工程,因工程结算与施工承包人黄某发生纠纷,争议标的达90万元,工程一度受到严重影响。案件经县法院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不服,上诉至市法院。为准确查清事实,尽快了结纠纷,合议庭决定在受案当天即前往现场勘验。车上,法官们不失时机地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使争执了近5个月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据了解,自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市法院办案法官主动深入基层,共调解各类经济纠纷案件20余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万元。
(汪坚 李毅 符敏)编辑:小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