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中旬,据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联合督查组情况反馈,我市警用车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果。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从1月上旬开始,为期半年的警用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在我市拉开序幕,市本级及各县市都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有条不紊地全面铺开专项整治工作。此次专项整治重点,一是整治湘警、湘O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取缔非法安装使用的警灯、警报器和其他警用标识;三是查处假冒警用车辆、牌证;四是清理非政法机关挂警牌的车辆。3月20日前,我市政法部门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对一牌多挂、自制号牌、警用外借、违规冒领牌证、无牌无证车辆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逐一登记造册、现已摸清,全市共有套用、外借等违法违规警车38台、湘O车辆86台,在这一阶段,全市还明查5次,暗访6次,纠正警用车辆违法违规50起,查扣假警车109台,查扣无牌套牌车30台,纠正干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30起。
自3月21日起,专项整治进入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各政法机关及各县(市)高度重视,将此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惩治“马路腐败”的大事来抓,许多领导机关的要害部门已主动退还其借用的警车、警牌,集中整治正在向纵深发展。(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