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陆一波)昨天,上海首例外国人销售盗版DVD案在市二中院公开宣判。美国人顾然地利用互联网销售盗版
DVD13.3万余片,销售金额39.9万余美元,折合人民币330万余元,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驱逐出境。
此案从犯美国人库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驱逐出境。中国人吴东被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吴世彪被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据检方诉称,美国人顾然地在未经过工商登记、未取得《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国外互联网上销售盗版DVD影碟片,吴东、库迪、吴世彪等人则参与非法经营活动,共销售侵权复制DVD18万余张,非法经营额共计人民币713万余元、获利202万余元,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顾然地等4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第218条,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同时触犯《刑法》第225条,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非法经营罪与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适用原则,法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定罪处罚。
检方还诉称,2002年10月18日至2003年11月2日间,顾然地通过eBay网站销售DVD共计5.3万余张,销售金额15.9万余美元。对此,法院认为,由于查获的运单、收款单等证据不能确切认定顾然地销售的货物全部都是侵权DVD,无法排除其中有其他货物的可能性,因此未予认定。据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案件回放
2001年起,顾然地通过eBay网站拍卖盗版DVD。他又注册了“3美元DVD”网站,通过这一网站将每张5元人民币买进的盗版DVD,以每张3美元的价格源源不断地发往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顾然地还雇佣吴东、库迪(美国籍)和吴世彪专门从事网上客户联络以及盗版DVD的收发货工作。去年7月,中美两国执法部门首次开展跨国执法,将顾然地、吴东、库迪抓获,吴世彪投案自首。(本报1月18日曾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