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让你们上车了,划卡、投币都不好使,下去!”4月25日,在210路公交车马路湾始发站,十几名乘客刚落座,就被后上车的女司机撵下车。
女司机———我不在,谁上车都得下去
当日上午9时50分,乘客在马路湾附近登上一辆车牌号为辽 A33209的210路公交车,正要划IC卡时,却被女司机高声制止:“别划了,全下车。我没看见,划了也不好使。”一位60多岁的老大爷辩解说:“车门开了,我们就划了,这么相信你,你却怀疑我们,要不咱们去验验卡?”可穿着红色上衣的女司机还是把车上所有的乘客撵下车。“请问,210路就是这样对待乘客的吗?”面对记者提出的疑问,该司机仍然无动于衷。该司机将车向前提了几步后,门又开了,刚才下车的乘客不得不再次登上该公交车。
乘客———这样的公交,我们不满意
“这不是耍戏人吗?没见过这样的司机,我们下去再上来有啥不一样?听说沈阳的公交车今年要提高市民的满意度和舒适度,这样的公交车能让市民满意吗?”乘客在车上议论着。
黄河公司———司机无权将乘客撵下车
当日上午,记者拨通了210路公交车所属公司黄河公司有关负责人吴女士的电话,吴女士表示:公交车到站后,司机因要到站务室签发打点,待乘客全部下车后,将车门锁上。打完点后,发车前几分钟,司机要将车门打开迎接乘客,乘客在候车站排队依次上车。当记者将上述情形描述给吴女士时,吴女士表示:没锁车门,是司机失职。乘客上车后,司机没有权利将乘客撵下车。她代表司机向乘客道歉。
对于公交车司机服务不周等引发的问题,从今年6月1日起将有了全新的说法。4月25日,市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于6月1日起实施的我国第一部关于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的综合性法规——《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司乘人员的服务质量将被记入个人信用档案。而我市的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也将根据此法规,建立我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媒体上公开投诉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信箱。对于公众投诉的问题,客运管理部门必须在20日内予以答复。
届时,对于公交车司机拒载乘客的行为,乘客可根据“新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客运车辆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中途逐客、滞站揽客的,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本报记者杜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