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记者王聪
【金陵晚报84612345热线报道】昨日,何先生告诉记者,他从江西来南京旅游。全家在饭店吃饭时,母亲不慎滑倒在饭店的卫生间里,摔断了5根肋骨。消费者就餐时出现了意外,饭店该赔多少钱,在此问题上双方产生了分歧。
何先生说,上周六他们全家爬紫金山,游玩结束后,他们在中山陵大酒店吃中饭。何先生的母亲今年50多岁,身体一直不错,席间她独自去了一趟卫生间。过了一会儿,何先生看见他的母亲捂着胸口走了回来。何先生问了原因,原来他母亲上卫生间时不小心滑了一下,倒在拖把池上,跌得胸口非常痛。饭店的人带着何先生一家去了钟山医院,结果查出何先生的母亲摔断了5根肋骨,而且肺部有阴影,要立即住院。
挂号、拍片,何先生的母亲已经花了3500多元。饭店负责人还不错,主动承认自己有责任,并承担了其中的1500元费用。何先生说,但是住院仍需要花费,而且自己又身处外地,这以后的钱双方应怎样出呢?何先生认为,剩余的医药费以及自己在南京的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应由饭店全部承担;而饭店的负责人则认为,饭店的卫生间里贴有“小心滑倒”的标志牌,何先生母亲也有过错,饭店不能把责任全部揽过来。
南京鸣啸律师事务所的董永斌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他认为,在这件事上饭店肯定有过失,饭店竖了标志牌,也不能免责;何先生的母亲也是有过错的。如果走司法解决的途径,通常情况下饭店要承担70%的费用,当然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可视具体情况而定。遇此情况,双方最好采用协商解决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