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撞伤后,小洋的性格蔫了许多,孩子受到的惊吓太大了。”今天上午,李先生说起孩子受伤的情况时,仍然十分焦急。因“宝宝的老板”等一系列宝宝彩铃扬名的录音者小洋(化名)在幼儿园撞到玻璃门受伤。昨天,李先生代表7岁的小洋将起诉状递交到西城法院,索要精神损失、误工费、营养费等30余万元。
“喂,你是找我们老板吗?”7岁的小洋凭借幽默可爱的声音已经获得了很高的知名度。现在他正上小学一年级。家长为了更好地照顾他,将他送到北京邮政管理局鸿雁幼儿园的课后管理班,幼儿园负责在孩子放学后在园里看护其做作业,孩子在幼儿园吃完晚饭后再由家长接走。今年3月22日,活泼好动的小洋在幼儿园里和两个小朋友追跑,一头撞到了幼儿园门厅月牙形的玻璃门上,玻璃门当场破碎,将小洋身体多处划伤。幼儿园当即把浑身是血的小洋送到医院就诊,经治疗,小洋缝合了6处伤口共计28针,而且都处于鼻梁、耳朵、颈部等显露部位。李先生说,医生已经明确告知伤口会留下疤痕,需要后期整容。这次事故必将使小洋丧失较多发展机会,长大后的择业范围也将受到局限,给孩子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李先生认为,幼儿园的玻璃门是普通玻璃门,没有任何警示标志,不符合建筑规范,因此,幼儿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尽法定看护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
今天上午,鸿雁幼儿园园长告诉记者,玻璃门门框醒目,玻璃上还有磨砂的圆点,就是警示表示。但孩子在园内受伤,幼儿园确有责任。因此他们一直积极配合孩子的治疗,承担医药费用,与孩子家长协商赔偿。只是在协商过程中,家长提出了20万的精神损失要求,双方分歧太大。现在家长提出诉讼,他们也只得应诉了。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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