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有人把我的拖拉机抢走了!”昨晚9点多,本报新闻110热线中传来了仪征马集朱先生焦急的声音。朱某说,8年前,他开拖拉机撞伤了一个女人,打了两年官司后此案有了民事裁定书,朱某按书上的裁决结果作了赔偿。没料到事隔这么多年,这个女人的丈夫忽然又找上门来索要赔偿,并强行开走了他的拖拉机。记者随即在采访中发现,事情远不是这样简单。
据朱某称:1997年,朱某开着一辆拖拉机经过仪征真州镇清水村时,撞伤了骑自行车的张某的妻子。经医院诊断,张某的妻子六级残废,以后的日子只能依靠拐杖走路。1999年法院判决,朱某负全责,必须支付赔偿金8万多元。贫穷的朱某竭尽所能赔偿了3万元给同样十分贫困的张某家,还有5万实在是赔不起了。张某家见如此情况也没逼下去,张某妻子宣布自动放弃余下的赔偿。此案在1999年了结。
多年过去,张某连当时出事故的地点都记不大清楚了。不料今年4月22日下午5点钟左右,朱某开着拖拉机再次经过清水村时,张某突然走到路边拦截住朱某的拖拉机,说朱某还欠他5万多元。原来8年过去,张某家还是一如既往地贫困,张某偶然见朱某家盖起了房子,认为朱某“发达”了,想起8年前的事,就一定要朱某还余下的5万多元钱。朱某有口难言,自己盖房子的钱还是费尽周折才借来的,而且案子已经了结怎么能再翻出来?朱某就打电话报警。民警到了以后,气愤难平的张某出人意料地跳上朱某的拖拉机开走了,谁知由于动作太急,又撞伤了一个行人。民警见事情变得复杂,就叫朱某先回家等处理结果。而朱某等候至今,几经交涉,还是没能拿回自己赖以为生的拖拉机。
记者昨晚从仪征胥浦派出所了解到,这件事已经不是一般的纠纷,朱某要不要重赔5万多元钱将由法院决定,审理结果出来以前,朱某还不能得到答复。
就此事,今晨记者采访了南京一位魏律师。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看,朱某可不必赔偿。但当年张某家放弃赔偿确实是考虑到朱某家经济困难,因此从道义的角度看,朱某现在也可以再赔偿一部分,这需要双方协商解决,而张某擅自开走拖拉机的行为无疑是不对的。(李军 杨民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