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阿城市司家沟屯的一位女村民葛春荣,在晚上9点左右的时候,突然听到屋外的猪和牛不安地叫,推开房门一看,只见外面到处是白色雾气,散发着刺鼻的酸辣味。她很快就被熏倒了,最后拼命爬回家里打电话报了警。(4月28日《生活报》)
———这个类似好莱坞灾难片中的一幕让我悚然而惊!我想起了震惊全国的“中石油重庆开县井喷事故”。尽管这两起事件的规模和后果差距很大,但在我看来,其性质和成因却非常相似。
中石油在重庆开县的那次井喷,据专家们后来分析,如果单就井喷本身而言,并不算是一件大事故,但之所以酿成数百人死亡、数千人受伤的惨重灾难,一个最关键的原因就是附近村民知情权被完全忽略了。他们对可能发生的后果一无所知。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生活在“毒气桶”旁边,最近的村庄距喷出毒气的井口只有一两百米,他们也没有受过任何防护的训练。正如当地的镇长杨庆友后来痛心疾首地总结的那样:“哪怕有一点防护知识,也不会造成那么大的伤亡。”
在黑龙江阿城发生的这次有害气体事件当中,也表现出了和中石油重庆开县事件基本相同的特征。和葛春荣同时被熏伤的许多村民中,居然没有一个知道这家位于该村西头名为黑龙江省低温建研所中试厂的工厂排出的气体可能是致命的。更让人感到不安的是,此前这个工厂就经常排放这种气体,但由于“每次都不是太浓,而且时间很短”,所以当地政府和厂方就一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既没有发出警告,也没有组织村民演练任何预防措施。我感到后怕的是,如果这些有害气体出现的时间再晚一些,比方说是子夜,如果浓度再高一些……我们会不会看到一个和重庆开县同样悲惨的场面呢?
实际上,在生产和能源开发中,倾注对公众安全的关注,尊重利害相关的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已经成了许多国际能源巨头和化工企业所必须遵循的铁律!工厂在正式投资建设前,与当地的社会公众进行正式的协商,已经是必经的程序。几年前,加拿大一家公司打算在阿尔伯达省钻采一口高含硫井的计划,但当地居民认为由于硫化氢气体仅需10分钟就可以扩散到4公里以外,因此应急救援方案覆盖面要在8公里以外。经过反复协调,最后以接受居民的要求而告终。
我们有权知道附近有毒气!“黑龙江阿城有害气体事件”和“中石油重庆开县井喷事故”之间的惊人相似,使我们意识到,社会公众这个基本的、可怜的、没有任何过分的要求,并没有得到尊重。我们还需要再发生多少次灾难才能真正接受教训?我们期待社会公众和国家有关部门能够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联手推动相关立法,使企业在着手建设那些可能危害周围民众生命安全的工厂之前,能够尊重相关公众的知情权,与当地的社会进行充分协商——让这一条也成为我们自己的铁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