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5日讯(记者孙振华)“轰!轰!轰!”随着一声声炮声响过,烟尘腾空而起。近日,郴州市、衡阳耒阳市的一些非法小煤矿转眼间夷为平地。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监察厅联合组织的郴州、耒阳煤矿监察执法“春雷行动”,在这两个重点产煤地,引发了整治煤矿非法开采和违法生产的阵阵暴风骤雨。
4月中旬以来,40多名中央、省监察执法人员深入现场执法,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挂帅,一场大规模整治煤矿非法开采与违法生产攻坚战在郴州、耒阳打响。郴州市在坚决取缔各类非法矿山同时,从4月13日到5月13日,市及市属以下所有煤(石墨)矿,全部停产进行1个月整顿。耒阳市从监察、国土、煤炭、安监、公安、电力等相关部门,抽调1300多人,深入16个重点产煤乡镇,对煤矿非法开采与违法生产,进行地毯式清理,扫荡式取缔,共炸毁煤矿井筒117个,填平井口124个,拆除供电设施250处、厂房122处、提升设备124处,抓获非法违法开采煤矿矿主20多人,缴获炸药40公斤、雷管224发,同时还对27名因工作失职导致矿业秩序混乱、非法开采泛滥的干部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为彻底扭转煤矿安全事故频发局面,郴州市在全市煤矿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凡未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保险额度每人未达10万元以上的,从5月份起,由政府收取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专门用于煤矿事故抢险和善后处理工作。该市还严禁有关部门向非法矿山供电和火工产品,否则,依法依规追究其负责人行政责任。同时,该市严厉查处干部参股办矿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股办矿者,没收股本和非法所得,并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