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新的《信访条例》实施以来,我市信访办接待窗口开放的第一天。上午10时许,记者刚迈进信访室大厅,就被眼前的新气象所吸引:几位携带材料前来上访的中年男女正在有秩序地领取《来访人员登记表》,并在工作人员的指点下在“信访事项”一栏里亲笔填写着自己的情况。当他们看到表格背面还附有需责任单位填写的“处理情况及备注”时,欣慰地说:“这个表格制作的不错,信访者亲自填写信访事项,能够更直接地反映情况。‘处理情况及备注’又能使我们及时获得责任单位的反馈,这让我们心里更‘有谱’了。”
“我是从农村来的,你们看看这个问题能不能给我解决……”接待室的窗口前,一位衣着朴实的老大爷边说话边将一叠写满字的稿纸递给工作人员。了解了大致情况后,工作人员对他说:“大爷,新的条例规定,信访工作要坚持属地管理,先将情况反映给您所在地的信访机构。”听到这,那位农民大爷脸色阴沉起来,不解地说:“为这事,从乡镇到区级有关部门我都跑了两个月了,问题还没解决,你怎么还叫我回去?”工作人员递给他一份《信访条例》,耐心地解释:“您看,这是自今年5月1日起新实施的规定,上面明确要求信访工作要落实到基层,不管基层受理或不予受理都要向上级单位和信访本人提供书面告知单。如果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再来向市信访办反映。”这番话让大爷茅塞顿开:“我这就回我所在地的信访机构反映情况。”
市信访办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市民对新的《信访条例》的认识和了解还需要一个过程,但《条例》将工作的触角伸及乡镇、社区等各基层单位,并逐步走上法制化的“绿色通道”,相信会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
过去有些信访群众对信访投诉渠道不是很清楚,新的条例对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有了明确规定。记者看到,市信访办的工作人员,正在向信访群众讲解哪些是应向信访机构投诉反映或通过仲裁部门行政复议来解决的行政案件、哪些是应通过法院来解决的涉法案件。信访群众也纷纷对其解释表示满意,认为这些清晰而明确的信访渠道会让他们少走许多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