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肖逢时)因物管公司没有物管资质,并在管理小区期间“违规”,交大花园广厦小区业主将物管公司投诉到武侯区房管局。区房管局受理投诉后,没有及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致使小区业主无法拿到小区的竣工验收资料。无奈之下,小区业主将区房管局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区房管局履行监管职责,查处开发商和物管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昨日下午,武侯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业主称,该小区自1995年建成使用以来,一直由开发商单方指定的交大花园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由于该公司无物管资质,加上在管理中有大量违规行为,业主多次向武侯区房管局投诉,但“房管局对投诉始终置之不理”。
业主们还说,交大花园物管公司已于2004年6月注销,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该公司应将竣工验收资料移交业主委员会,“可对方至今都没有办理移交手续。”业主们认为,这也是区房管局监管不力所致,于是联名上诉,与武侯区房管局打起了官司。
去年9月15日,武侯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武侯区房管局监督开发商和物管公司移交相关资料,并要求武侯区房管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依法对交大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无资质管理行为进行查处。宣判后,武侯区房管局提起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此案发回武侯法院重审。
昨日下午3时庭审开始,双方就房管局对小区业主投诉事项是否履行了职责,展开了辩论。小区业主的代理律师认为,武侯区房管局接到投诉后,没有及时履行职责,应承担法律责任。而房管局方表示,该局对小区业主投诉事项均作了处理,2003年11月5日组织了开发商、物管公司和业委会移交相关资料,还多次函告物管公司完善手续,依法进行物管活动。并且该局行政执法中队也对此事立案调查,但因当事物管公司已注销,无法对其进行处罚,对此不应承担责任。
据悉,庭审后,法院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