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同方、金牛能源、紫江企业和三一重工5月9日发布公告,已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单位,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从即日起停牌。据悉,改革试点取得成功后,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将在上市公司中全面展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问题早晚要解决,据记者了解,股民大多赞成尽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但更多关心的是如何在解决股权分置过程中不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在《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我们可以看到,监管部门已对股民们的担心做了充分考虑。在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通知》做出了一系列相关制度安排,如为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上市公司必须在公告通知中明确告知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上市公司应当不少于三次公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催告通知,并为股东参加表决提供网络投票系统;独立董事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临时股东大会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做出决议,必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等。
除了上述制度安排外,《通知》的其他规定也体现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公益的要求,如就流通股取得流通权后的实际流通做出三项明确的限制性规定:一是试点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应当承诺,其持有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二是持有试点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应当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交所挂牌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三是试点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交所挂牌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公告。王时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