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5月9日,记者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从现在起,全市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在产品内外包装上粘贴有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制的防伪标识,否则不准进入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销售。同时我市将全面实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市场准入制度,这类产品未经安全认证一律禁止生产、经营。
目前,我市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85户、经营单位1086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6户、经销批发企业15户。
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今年沈阳将对全市行政区域内现有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施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今年6月底前,这些企业必须分别到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手续,通过安全评价和条件审查。安监部门将对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依法颁发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10月底前,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工商部门将责令企业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同时,沈阳还将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发放经营许可证。今年6月底前,完成现有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工商部门不予通过年检,责令企业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必须经地方公安消防部门消防验收。对未经安全审查、未通过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擅自建设、投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严厉处罚。(田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