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庞海英)黑龙江省原政协主席韩桂芝经北京检方审查起诉部门初步认定:其涉嫌受贿800余万元,较之原先纪律检查阶段的950万元减少了100多万元。昨天记者获悉,该案已于4月底被移送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经调查,这些钱多是韩桂芝任黑龙江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副书记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马德、曹某某、沈某某、某公司董事长姚某等多人多次所送钱款所得。
据了解,今年3月21日,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的“新中国第一大卖官案”期间,主角马德供述,他曾给韩桂芝送过80万元。韩桂芝以马德的名字把钱存入银行,但存折却送给了其妹妹——哈尔滨某局常务副局长。在韩桂芝受贿案中,她的妹妹、两个儿子和儿媳都卷入其中。
据相关人士介绍,依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若认定证据不充分等原因可退回补充侦查2次,每次时间为1.5个月,最后检方认定数额以起诉书为准。因此,韩桂芝案开庭也许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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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桂芝,女,生于1943年2月,大学毕业三年后于1968年到大兴安岭林区工作,一干就是20年。1988年,韩桂芝回到哈尔滨,先后任黑龙江省监察厅副厅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