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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年05月13日16:01 来源:北方热线-沈阳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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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走入法庭。
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
本报讯两名来沈打工人员,在租住的平房门前睡觉,不幸被驶过的轿车轧伤。5月12日14时,大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民事案件,在人民陪审员的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范某叔侄是安徽来沈打工人员。去年7月4日晚上9时40分许,两人在位于大东区八王寺社区边墙路92号处租住的平房门前睡觉。家住皇姑区的白某驾驶一辆小轿车由南向北行驶,将正在睡觉的叔侄轧伤。二人被送往医院抢救,伤势严重的范某脾被切除、左下胸骨折等身体多处受损伤,范某的侄子右股骨干等也多处受伤。由于赔偿数额双方协商未果,范某叔侄将被告白某起诉到大东区法院,索赔人民币共计4万余元。
法庭上,白某辩称,由于原告方忽视安全,在露天睡觉,应对事故后果承担一定责任。身为大东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同时也是某私营企业老板的杜宁,作为刚刚当选的人民陪审员,在上任伊始也首次参与该案件的法庭审理。在当事人双方同意调解的前提下,案件很快进入调解阶段。陪审员杜宁提出,虽然原告在此次事故中也存在责任,但希望被告考虑原告系外地来沈打工员,辛辛苦苦赚的都是血汗钱。一场车祸,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不能承受的。杜宁建议原被告双方都能退一步。最后,在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的调解下,原告接受了被告提出的2.2万元的经济赔偿。15时许,法官下达了民事调解书,原被告双方表示都很满意。
休庭后,杜宁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庭前,他分别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深入接触,并详细地了解了双方的经济条件。他认为,在本案中双方都有责任,他主持调解的原则就是让双方能互相体谅。杜宁高兴地说,这是他第一次参与民事案的审理,便当庭调解成功了。(高志广/文王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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