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昨天公布今年1至4月案件情况分析,全省抢夺抢劫案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但今年4月与今年3月相比,抢劫案却有大幅反弹。4月份抢劫案件立案数比3月份上升49.95%,上升部分主要是万元以上的抢劫案,这类案件上升了17.3%。
浙江省公安厅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决定从今年4月底开始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的专项行动,这项行动将持续到今年年底。
机动车盗窃相对多发
1至4月,盗窃机动车案件特别是盗窃汽车案件相对多发,全省共立盗窃机动车案件20346起,同比上升1.11%,其中盗窃汽车案件1081起,同比上升21.32%。
从发案地区看,温州、宁波是“两抢”案件高发区,1至4月两市“两抢”案件合占全省总数的48.8%。温州、宁波、台州是盗窃机动车案件高发区,合占全省总数的46.53%。
从涉案金额看,案值1000元以下的抢劫、抢夺案件分别下降16.91%和35.23%;而案值在1万元以上抢劫案件上升了17.3%;案值10万元以上抢夺案发生14起,同比增加5起。
从发案地域看,城区发生“两抢”案件4083起,同比下降11.83%,乡镇发生2532起,同比下降31.19%。
从发案场所看,盗窃汽车案件主要集中在居民住宅区和广场街道,约占总数的67.7%;抢劫案件主要集中在广场街道、公路和居民住宅,约占总数的67.8%;抢夺案件主要集中在广场街道和公路,约占总数的77.02%。
尾随银行存取款抢夺案突出
飞车抢夺案件仍然高发。1至4月,我省飞车抢夺案件共立2720起,占抢夺案件总数的70.52%。其中尾随银行存取款人员伺机抢夺案件突出,全省共发生120余起,涉案数额均较大。
盗窃汽车案件的重点目标是中低档轿车、货车和面包车。价值10万元以下的汽车共被盗976辆,同比上升32.51%。“两抢”案件暴力倾向加剧。1至4月,全省因抢劫犯罪致3人死亡,357人受伤,同比分别上升200%和2.3%。抢夺犯罪致60人受伤,同比上升200%。
入室抢劫案件不降反升。全省共立946起,同比上升4.8%。此类案件主要集中在居民住宅、商业场所、宾馆饭店和工业企业,约占总数的88.47%。
(记者严峰 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