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北京一级工艺美术大师、牙雕艺术家李春珂创作的牙雕艺术品《韩熙载夜宴图》正在北京工艺美术博物馆展览。该作品费时两年,用一整根象牙雕刻而成,重25.4公斤,长1.8米。(5月15日《北京娱乐信报》)
这不免令人叹为观止———不是惊叹其艺术感染力,而是惊叹其“堂而皇之”———在全球禁止象牙贸易、禁止捕杀大象的今天,这样一个“展览”所附带的道德价值导向显而易见。
69岁的牙雕艺术家孙森面对记者,感叹牙雕艺术后继乏人,可能在10年之内“彻底失传”,并将其归因于国际上禁止象牙贸易之后,原材料与销路都已受到极大限制。———他认为,“其实牙雕对于象牙的消耗量并不大。”不知孙大师在谈到牙雕艺术、谈到这每年“消耗量并不大”的象牙时,是否想到过,这“消耗量并不大”的象牙要捕杀多少头大象?
对被查缴的珍稀动物毛皮、虎骨、象牙其及制品,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销毁”。而在一些人看来,“销毁”是暴殄天物,认为“销毁”并不能让那些动物死而复生。其实这是一种糊涂思维,这些“天物”只要有一点可资利用的价值,都是对后来者的一种鼓励,对那些尚存的为数不多的珍稀动物构成威胁。而我们现在看到,牙雕在中国,不仅在“贸易”着,无被“查收”“销毁”之虞,而且成为了艺术的载体———牙雕大师认为,“象牙艺术品的雕刻技艺”“比象牙更珍贵”,很有点“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悲壮之感。
但不知这批所谓的“艺术家”对生命怎么看?生命观与艺术观并不矛盾,矛盾的是所谓“艺术家”阴暗的心理———艺术成就与成品价值总有一样要“突出”。
而以我朴素的艺术观看来,“牙雕艺术”不过是一种珠光宝气的艺术,与用黄金浇铸《兰亭集序》乃属同一档次,不免“恶俗”之讥;而所谓“艺术品”,如果只能以材料的名贵作为卖点,则实在是创作者的低能。我更以为,作为艺术家,作为艺术家所秉持的艺术精神,应有恻隐之心,具悲天悯人的情怀———在对一根大象牙下刀子之际,能否少一点从容,多一点联想?艺术家的“自私”情有可原,但将这种“自私”加以“艺术”的冠冕,却似有不妥。
牙雕衰微,大象之幸。而透过此一事件,所应引起的思考并不止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