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库尔勒5月16日电(记者刘冰李润文),司机魏某为抢救伤者连闯6个红灯,交警部门认为法不容情,应该按照相关法规处理。这成了近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市民议论和关注的话题。
5月7日,新疆库尔勒市包头湖农场4队张某家中液化气发生爆炸,一家三口受重伤。为抢时间,司机魏某在开车送伤者赶往医院抢救时,途中连闯6次红灯。
魏某事后告诉记者,当时情况十分紧急,一名4岁的小孩处于休克状态,大面积烧伤的张某情况也很严重。为了争取抢救时间,他将车开得飞快,到了市区内一连遇上6次红灯,他都一路闯了过来,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送到医院。
魏某说,自己是一名老司机,知道闯红灯会受到处罚。他会尽快到交警部门解释,但不知道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此事在媒体公开报道后,立即在市民中引发争议。有市民认为这是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在生命紧急的情况下,这种闯红灯行为是可以理解和原谅的,值得肯定和表扬,交警部门应免于处罚。但也有市民对魏某闯红灯救人的行为并不完全赞同,认为应依照相应法规进行处罚。
为此,记者采访了库尔勒市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姜晓华。她说,目前闯红灯者还没有来交警大队接受处理,这件事是情与法的交织。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什么情况,闯红灯总是违法的,因为这种行为是非常危险的,在抢救人的同时,又将生命置于危险之中。所以,她认为这种行为是不值得提倡的,应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但魏某的行为主观上是为了救人,他可以向交警大队领导说明情况,交警部门会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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