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四川日报消息13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目前会计工作中突出的问题仍是“假账”。省财政厅厅长泽巴足直言:会计信息失真,最突出、最主要的原因在单位负责人身上,下一步工作将以单位负责人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责任主体。”泽巴足明确表示,会计造假与单位负责人关系甚大,因为要么是单位负责人受利益驱动,授意、指使或强令会计人员做假,要么是单位负责人疏于管理等,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为此,我省已作出三项规定:一是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二是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员在签署报销凭证处理意见时,必须签署明确意见;三是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由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我省将努力营造金融单位内部监督、注册会计师监督、国家监督为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将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查出问题坚决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严惩。同时将加强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和职称管理: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不得进入从业队伍;从业资格必须坚持“凡进必考”原则;严格执行吊销从业资格证的相关规定;对任用无证人员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
据悉,截至目前,全省持证会计人员达40余万人,注册会计师34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