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5月21日电(梁晓亮杨兴国)武汉某高校男生刘国勇为勒索财物,将一位女大学生网友绑架杀害。日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刘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主诉检察官付建中介绍,现年23岁的刘国勇在武汉一所高校就读。去年4月开始,刘国勇以“无泪之城”的网名频频上网聊天,不久与网名叫“李诗诗”的大学女生熊某相识,两人聊得很投机,遂相约见面。熊某被刘国勇所吸引,产生了爱慕之心。
看到身边的一些家庭条件好的同学经常换手机,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应有尽有,想到自家经济拮据,刘国勇很苦闷。与熊某见了几次面后,刘国勇得知熊的母亲是财会人员,认为她家里一定很有钱,便产生了绑架勒索的念头。
去年10月19日,刘国勇约熊某在一家网吧见面,谎称要带她到潜江找同学借钱,熊某答应随行。当晚,在潜江市泽口镇汉南进水闸旁河道,刘某突然从身后将毫无戒备的熊某勒昏,劫取了她挎包里的手机、银行卡、钥匙等物,并将熊抛入河水中。
次日返汉后,刘某用熊某的手机给熊的父母打电话,索要40万元“赎金”,并威胁“不准报警”。
警方接到报案后,通过检查小熊的电脑得到线索,于10月24日晚在宿舍里将刘国勇抓获。当时,他正在给熊某家人发短信,讨价还价勒索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