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年,厦门将上调全市的污水处理费。6月16日,厦门市物价局将就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收费调整方案进行听证。
据消息人士透露,这一方案称为《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及自来水价格结构性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调整方案》除对厦门全市的污水处理费标准进行调整外,还将对同安区自来水用户和全市范围内二次供水用户的自来水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
水价调整 非纯粹企业行为
此前,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局长蔡允嘉曾在厦门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今年厦门水价可能会涨,但与刚刚成立合资公司没有直接关系。
他表示,水价调整不是合资公司简单的企业行为,水务产权转让的只是自来水厂和污水厂的部分股权,所有的管网并没有出让,政府仍然控制着用水大权,成立合资公司更关键在于今后能提供优良的水质和服务。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也曾于去年发布相关文件,要求各地优先将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提高到保本微利水平,满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需要。
污水处理费 厦门现价偏低
据悉,厦门现行水价沿用2003年11月1日厦门市物价局制定的价格,为2.3元/吨,包括自来水1.8元/吨和污水处理费0.5元/吨。
然而,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相关文件,现阶段污水处理费可按用水量每立方米不低于0.8元的标准征收。这意味着,如果厦门征收的污水处理费达到省厅要求的最低标准,厦门自来水价格每吨将至少上涨0.3元。
2002年11月20日,厦门市政园林局曾对厦门市污水处理费进行调整,将居民和单位征收标准分别调整至0.5元/吨和0.8元/吨,调价后预计征收污水费总额为10740万元。
据悉,由于厦门在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上投入巨大,现行征收的污水处理费远不能满足实际运营成本的需要,而且厦门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与全国其他先进城市相比明显偏低。
听证会6月16日举行
据悉,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听证会将于6月16日在厦门宾馆明宵厅举行。
本次听证会将邀请30名代表参加,包括厦门市人大代表2人、消费者代表10人、经营者代表5人、专家学者代表3人、社会团体及政府相关部门代表8人。代表将由厦门市消委会及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此外,目前厦门市水务集团已将所准备的几套收费方案报送厦门市物价局,《调整方案》正在接受物价部门的审计。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局长蔡允嘉还透露,今后厦门将拟在自来水费中征收垃圾处理费,以便于垃圾处理费的征收。 新闻背景
去年年底,厦门水务以4.61亿元成功转让旗下包括5个自来水厂45%的股权和7个污水处理厂55%的股权。新成立的厦门水务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城市污水处理。
目前,该公司拥有厦门污水处理一厂、二厂,石渭头、同安、集美、海沧和杏林等总共7家污水处理厂,日污水处理能力55.9万吨,污水处理率72.08%。该公司通过收取污水处理费获得经营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