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挪用资金案中,发现该县板桥乡村民小组集体资金管理混乱,缺乏监督,一个村民小组组长挪用资金竟达20余万元。
据查,范家如原是石林县板桥乡小叠水村村民小组组长兼出纳员,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村里财务管理混乱,给其犯罪留下了可乘之机。范家如利用职务之便,随意将集体财产借贷给他人或供自己使用,涉及借贷10余人,累计金额达20余万元。石林县法院在审理范家如挪用资金案中发现,这些借款虽写有借条并约定了利息,但其行为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规定,扰乱了金融秩序,极有可能造成集体资金流失。针对板桥乡小叠水村集体资金管理混乱,石林县法院向板桥乡政府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乡政府及时派人清查小叠水村村民小组财务,督促追讨被借贷的集体资金,在全乡范围内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效预防和杜绝类似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
板桥乡政府收到司法建议书后极为重视,认为县法院在司法建议书中指出的缺乏监督,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确实存在。板桥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认真检查,及时研究制定有效措施,以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防止集体财产流失。
王翁阳 魏文静 柏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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