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雀巢事件的意义或许在于,公众意志与企业利益的较量如何形成传统,而不是“全或无”的意气使然。
2.雀巢事件反应了目前健康领域一个常见问题:一个地方性质的事件,无论性质大小,只要时机、对象适宜,在短时间内就可形成全国范围内的“公共危机”。
事件回顾:
浙江省工商局抽检查出雀巢牌成长3+奶粉碘超标
媒体三点质疑雀巢碘超标
雀巢不能逃避国家标准
雀巢公司公开向消费者致歉
公众意志受阻
中国消费者协会、公众要求召回问题批次,谁知雀巢公司开始铁了心要硬撑到底。于是一次地方的常规性抽检似乎要演变成全国性的“诚信危机”。
类似的事件,比如在肯德基、家乐福上发生过,通常在这种压倒性的舆论下,这些看似庞大的巨头在危机中往往被动挨打,还要好脸相迎。但雀巢公司这次的反应颇为出乎意料,没有表现“大家”姿态,召回问题产品,甚至连错都不承认。我们在意外之余,恐怕更多的是被“激怒”了。有的甚至指出,这些事件透露出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歧视性经营。
确实,在这次事件中,公众意志在雀巢这块硬石头上受阻,让很多人感觉很不爽。但是,受阻恐怕是迟早的事。公众意志是不是可以无限扩张,完全体现为现实意志,不给涉嫌企业一点申诉的空间?或者说公众意志不容丝毫的冒犯和忤逆,否则的话,不分轻重大小,统统打得万古不劫的地步?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今天雀巢不跳出来,明天鸟巢也要跳出来。
现代社会中公众意志的支配力很大,但到底大到什么程度;在健全的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中,企业应付危机的空间很小,但小到什么程度,这是个很难量化但确实存在的问题。虽然在我国目前这个阶段,彰显公众意志的意义远远大过对之引导。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公众意志中的“非理性化”层面,比如就“人”论事,而不是就“事”论事,不对奶粉具体的危害性进行客观评估,而是“态度决定一切”,将事件绝对化。这种意气态度是公众意志天生的特质,但如果动辄上升到主流意识,则非国家之福。
雀巢事件的意义或许在于,公众意志与企业利益的较量如何形成传统,而不是“全或无”的意气使然。企业可以有其申辩的权利,而公众需要一个具体的机制或机构在类似事件中与之交涉。或许正因为这种机制的缺失,公众在实际利益上没有有效申诉的渠道,从而希望在道义上获得补偿。而企业稍微的任何的申辩,则是对之莫大的冒犯。
我们看到,近来在健康领域这类事件接踵而来,而事件本来性质与其产生的反应严重不对称。一片浪花也可掀起骇浪滔天。当然,公众依赖市场力量制衡企业的效果绝对有效(也就是不买该产品),但是缺少其它渠道的调解,市场中商家、消费者、公众正常的矛盾往往诱发形成公共危机。这不应该是“正常”的。
我们希望,相关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能够在其中产生关键作用,积极有效的参与调解,建立有效的调解机制。毕竟,企业和公众的非正常对立,不是和谐社会的诉求。
建立快速“公众危机”反应机制
雀巢事件反应了目前一个常见问题:一个地方性质的事件,无论性质大小,只要时机、对象适宜,在短时间内就可形成全国范围内的“公共危机”。这次事件中,浙江工商局查出碘超标,迅速波及全国。对浙江省以外的问题奶粉如何处理,这显然超出了“始作俑者”的能力和职权范围。从地方工商局到总局,有个时间差。然而到记者截稿时,工商总局对雀巢事件仍然没有表态。其间已是波浪滔天。
虽然,5月25日到6月6日,10余天的时间按照传统的行政观念而言也不是很长,但是危机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打得就是这个时间差。前有苏丹红之鉴,现有雀巢小试牛刀:行政调解滞后,专业机构协调缺失,公众与涉嫌企业斗嘴,事态在短时间内扩散爆发,最后迅速烟消云散,没有造成“真正”的后果。但是,如果这种状况持续下去,总有一次会给我们带来“真正”的后果。
现状要求相关行政部门建立快速“公众危机”反应机制,来应付可能或者正在造成大规模公众危机的事件。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危害评估。在近来发生的涉及公众健康事件当中,公众对危害程度的不确定性是危机得以扩散的重要原因。即便是危害程度非常小,但没有一个权威的出处,流言满天,最后变得,危害大小没有意义,只要有危险信号,就会草木皆兵。
所谓跨国公司“歧视”
所谓“跨国公司歧视性经营”的问题,不外乎南橘北枳的问题。不管是洋企业,还是本土企业,都有趋利的冲动,能否表现关键在乎经营环境的制约。本土企业不见得比洋企业有更多的自律。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刻意“内外”区分,因“人”而异,“重点照顾”,这不是一个大国的正常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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