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刚实习生王峰)江北电测村“8·13”枪案的4名案犯昨天被市一中院判处徒刑。枪案发生时见义勇为而遭劫匪开枪打成伤残的龚先生,现场旁听判决后称:“很振奋,再遇到劫匪,我还会去追!”
见义勇为被枪击中
去年8月13日晚8时许,龚庆杰像往常一样,在江北电测村世纪新都后门摆西瓜摊,肖光荣、李君夫妇在附近卖电话卡,肖的挎包里装有大量电话卡和现金。
突然,传来“抢劫啊,抢劫啊”的喊声,龚庆杰循声看到,肖光荣夫妇的挎包被3男子抢走。
龚说,“我想都没想,就和在一旁餐馆打工的胡成国一起追了过去。”他俩追上拿包歹徒,将其打倒在地,龚乘机夺回挎包。
“突然‘砰’的一声,我以为车胎爆了,可过了约10秒钟,我才发觉腰部疼得厉害,就倒了下去。”龚说,原来,正当他和胡成国制服持包男子时,另一歹徒从身后开枪击中他左腰。枪匪同时威胁并令胡成国趴在地上不许动,然后又夺过包,和同伙乘机跳上在一旁接应的面包车逃走了。
龚很快昏迷过去,在医院躺了3天才醒,因脾脏、直肠被子弹击破,脾脏被摘除。
“再遇劫匪我还会追”
除开枪凶犯文杰义另案处理外,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判处案犯杜龙泉、李林有期徒刑各15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余国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
而杜全伍曾因抢劫被判刑,出狱后不到1年又连抢两次,属于累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
另外,4案犯被判共同赔偿伤者龚庆杰经济损失6.58万元。
龚先生告诉记者,如今因没了脾脏,自己已丧失劳动能力,“但看到歹徒被判刑,很高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